使用优惠
Mar 4, 2024 5:02:31 PM 来源:
除手工收款的商品及异业类项目外,其它所有在联网款台交款的商品均可以参加积分返利活动。
1.商厦百货类商品消费每满1元积1分 ,黄铂金商品及电子类商品每满100元积1分。(具体积分方式以柜台明示为准 )
2.持卡累计积分达1000分以上,即可到城乡购物中心一层服务台进行积分返利。【具体规则】:
会员卡返利累计积分1000分至50000分(含50000分),返利1%;累计积分50001分以上,返利1.5%。
【返利时间】:返利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-3月31日商场营业时间内(周日至周四9:30——21:30,周五至周六9:30——22:00)。
【返利凭证】:本人持有效证件兑换
特别提示:
1.其他人代兑积分的需持代兑人和卡主两人的有效证件。
2.积分返利所购商品视同于正常所售商品的退换货规定。
3.返利有效期:自兑换之日起30天有效,过期不能使用。
会员卡积分仅在一年内进行累计。返利时间为次年的1月1日-3月31日。顾客持有效证件到商厦一层服务台兑换本年度积分,过期未兑换,系统将本年度积分自动清零。